学校举行教师公寓楼中标单位见面会

作者:基建处发布时间:2012-10-17浏览次数:3048

       2011719日,基建处处长李万红同志在行政1号楼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教师公寓建设项目土建安装施工第一、二、三标段中标单位见面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副校长、教师公寓建设工作小组副组长刘志光同志,纪委副书记王新民同志,审计处处长刘学林同志,基建处副处长陈润民同志、基建处正处级调研员刘荣同志,基建处吴东鹏、杨仰东、孟政兵、尹丛山同志。中标方第一标段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冯乐贵同志、第二分公司经理胡岩同志、项目经理张军同志;第二标段甘肃海外工程总公司常务副总王临平同志、副总经理曹健同志、项目经理冉立东同志;第三标段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希明同志、第二分公司经理闫汝刚同志、项目经理曹永农同志。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基建处负责人就教师公寓建设工程概况介绍并从管理层面、技术层面和施工安全等方面对施工单位提出了相关要求。


    二、会议听取了校纪委负责人就教师公寓建设工程廉政责任方面的有关规定。(一)要求在教师公寓建设项目中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廉政责任书,从五个方面明确了甲、乙双方的廉政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乙方,不得有其他非分要求;2、乙方一心一意抓管理、抓质量、保进度,赚取合理利润;3、参与该项目的甲方人员如有非分要求,乙方可以举报和投诉;4、施工过程中任何变更签证都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严格的程序;5、甲方人员不得收取乙方馈赠的现金、外币、银行卡、有价证券及礼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合同执行,务求做到“规范施工、保证质量”。


    三、会议听取了审计处负责人就教师公寓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方面的有关规定。(一)为降低成本、节约资金,该项目不在外聘审计中介机构,由审计处负责全程跟踪审计;(二)实行阶段性审计,按年度结算工程款;(三)“现场签证、及时办理、一事一签”作为结算审计的基本依据;(四)施工预算报价如果超出审计价10﹪的,由施工方承担审计费用。


    四、基建处负责人对施工单位重点提出了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到位,切实抓好现场施工管理;2、教师公寓建设涉及学校职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确保质量,建成精品工程,树立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口碑;3、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施工灯光、噪音对周边单位和住户的影响,避免发生矛盾和冲突;4、施工方在用电用水等方面要与甲方多沟通、多联系、多协调,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五、会议听取了施工单位负责人就施工方面对甲方的相关要求。施工方负责人认为和西北师大成为合作伙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希望甲方多支持多配合,施工方一定要选好施工班子和队伍,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进度,努力把教师公寓建成让学校党委满意,让教职工放心的住宅楼。


    六、最后副校长刘志光同志做了总结讲话,特别强调: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师公寓建设,教职工翘首期盼已久,这是学校的一件大事,一定要抓实干好;2、这次选定的施工队伍是甘肃省建筑行业较强较好的,这就为建好教师公寓项目创造了良好条件,相信一定能把该项目做好。3、施工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就是合作伙伴,就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双方的责任,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齐心协力把教师公寓建设好,最终得到学校党委和教职工的认可,达到合作愉快、互利双赢之目的。4、希望施工单位领导从长远利益和整体角度考虑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进度、赢得社会信誉、建成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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