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职工岗位职责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基建处发布时间:2012-10-17浏览次数:2893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基建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确保本处津贴评定与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坚持“按岗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体现职责、业绩和报酬的统一。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试行)》(西师发〔2011234号)和《西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评定指导意见》(西师发〔2011235号)及《西北师范大学机关职能部门、直属服务单位津贴评定指导意见》(西师发〔20112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照本细则对职工进行考核的结果是发放津贴、兑现奖金、晋升职务、评聘职称、评优选先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李万红,副组长:李景禄、马昌,成员:吴东鹏、刘岸丰、孟政兵、宁小河、王薇。处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修改本处考核实施细则,依据学校文件精神,负责解释和处理考核过程中职工提出的有关问题。

2、依据考核实施细则,对职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上报津贴。

3、负责向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协调解决考核中的有关问题。

第四条:对职工个人的日常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实施,科以上干部的考核,由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

三、考核的方法及步骤

第五条:对职工的考核按日常记载、个人述职、科室工作考评、处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

第六条:处考核领导小组对职工的考核及津贴评定结果在全处范围内进行3天公示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考核内容

第七条:考核内容分基本职能和工作创新与对外拓展职能两方面。侧重对工作创新与对外拓展职能的考核。

1、基本职能是指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状态和可持续发展,而承担得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服务等职能。

2、工作创新与对外拓展职能是指为拓展学校发展空间、提升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实现学校更高层次发展,而承担的对外宣传、合作交流、信息共享、资源争取利用等职能。

3、基本职能的考核占基本岗位津贴的70%,工作创新与对外拓展职能的考核占基本岗位津贴的30%

第八条:基本职能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比例如下:

1、 思想政治表现(10%)。

2、 常规管理及日常服务工作的完成情况(10%)。

3、 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5%)。

4、 工作业绩及取得的实效(10%)。

5、 爱岗敬业及奉献精神(10%)。

6、 专业技术水平及从事理论研究的能力(10%)。

7、 领导艺术及管理水平(5%)。

8、 贯彻落实学校及本单位决策的执行能力(10%)。

第九条:工作创新与对外拓展职能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比例如下:

1、争取办学资源和项目(5%)。

2、宣传推介能力(包括对外拓展、对外联系、对外宣传)(5%)。

3、开拓创新能力(5%)。

4、对外沟通协调能力(5%)。

5、破解难题能力(5%)。

6、 收集有利于学校发展的信息和扩大学校声誉的能力(5%)。

五、岗位津贴的停发和扣发

第十条:基建处职工岗位津贴的停发和扣发按《西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评定指导意见》(西师发〔2011235号)中“五、岗位津贴的停发和扣发”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对未完成学校确定的重大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学校在核定基建处基本岗位津贴经费时将予以扣减,同时职工的基本岗位津贴根据工作责任大小、造成损失的情况相应予以扣减。

六、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经全处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未尽事宜由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修改时亦同。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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